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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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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灭噪音,做到环境整洁安静
    1)走路要轻,无特殊情况禁止在病房内奔跑。
    2)不高声谈笑,不在护理站、办公室大声喧哗。
    3)拿放各种医疗仪器、药品时要轻,严禁在地面上拖拉,避免各种噪音。
    4)加强病房管理,保持病房整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执行。
    5)严格执行探视及陪住制度,以便病人休养,防止医院感染。
    2.保护性医疗措施
    1)尊重病人,说话亲切和蔼,体贴关心,对工作要耐心细致,不要与病人或家属发生冲突。
    2)医生、护士在查房或做各种检查和治疗时,应注意保护性医疗,不在病人面前讲解或讨论可能影响病人情绪或增加病人思想负担的内容。
    3)在患者的检查、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要尊重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4)不能把病历交给病人或其家属携带。
    5)对预后不良的病人,医护人员要热情安慰鼓励,坚定病人与疾病作斗争的信心。
    6)在给病人做治疗和操作时,要事先向病人讲清目的、做法、注意事项,以取得病人的合作。二次以上不成功时,要换人操作,以免增加病人痛苦。
    7)须取得患者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及有创性检查或操作等医疗活动,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8)抢救时,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有条不紊。不说与病情无关的话。临危病人应放在小房间,如在大病房时,需要用屏风遮挡,避免对其他病人的恶性刺激。
    9)探视时间,医护人员要主动深入病房,向家属介绍病人目前病情。
    10)对即将出院的病人要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使病人初步了解自己可能发生的病情变化、注意事项、应急处理、减少复发、尽快康复的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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