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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肢装配对截肢的要求

来源:广州社会劳动康复中心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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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社会劳动康复中心网 假肢装配对残肢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

  1.残肢应有适当的长度。残端应有适度的软组织覆盖。保证有足够的杠杆和良好的肌肉控制力量。因为任何假肢都得依附在残肢上才能发挥作用。如果残肢过短,假肢的杠杆力就会减弱,假肢就难以发挥作用。又由于假肢关节部分需要一定空间,残肢太长也不适当。当然不能片面强调长度要求,而要尽可能保留。

  2.残存关节应尽可能保留原有的生理功能,无挛缩畸形。

  3.残端不应有压痛、骨刺、神经瘤。

  4.残肢要有良好的皮肤条件,健康平整,疤痕粘连少,无窦道溃疡。

  以上四个方面,除残肢长度是和截肢手术的选择位置相联系的,手术结束后一般不再变化,后三个方面则和手术的操作技术、术后的护理、治疗、锻炼等多方面因素有关。手术后一般应用弹性绷带包扎残肢,通过各种护理手段,消除残端肿胀,促进残肢定型,然而在我国不少地区,由于医院的外科手术和假肢装配仍处于脱节状况,手术后不再过问,使不少病人截肢后连***基本的残肢包扎也未做,往往去配置假肢时还需要重新开始包扎,既浪费了时间,增加了病人的负担,又影响了残肢功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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