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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康氧气站迁建项目安全评价比选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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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比选需求

  中康东区氧气站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及配合图纸设计等内容。

  2. 预算价(最高限价):156000.00元

  3. 技术要求

  3.1. 技术要求以以下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技术规范最新版为准。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安全评价通则》

  5)《安全预评价导则》

  6)《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3.2. 服务要求:

  对中康东区迁建氧气站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迁建氧气站拟采用2台5m3液氧罐供应东院区氧气。须保证供氧安全及可靠性,满足国家相应技术标准、满足地方相应技术标准、满足行业技术标准、满足应急管理局相关使用、验收等要求。出具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标准规范要求的安全评价报告书。负责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施工指导和竣工验收,以及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手续的申报。

  安全预评价——提供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要求的安全预评价报告书。提交报告书8份、电子版1份。

  安全验收评价——提供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要求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提交报告书8份、电子版1份。

  配合图纸设计——依照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要求,指导、督促设计完善相关安全设施,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设计文件。

  4.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的最长期限为发包人发出指示后14天。

  5.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招标人不承担中标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6. 付款方式: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完成配合图纸设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70%。甲方支付合同款时乙方须出具对应内容的正规发票。

  7. 中选人确定标准:符合比选要求的最低报价中选法。

  8. 项目踏勘

  自行踏勘。

  9. 比选会时间与地点

  比选时间:2024年7月17日早9:00。

  比选地点:中康后勤楼二层会议室。

  10. 比选会所需文件

  投标人须在比选会开始前将最终比选文件打印五份(一正四副)盖章后密封提交比选会,具体按比选会的要求执行,提供的正本文件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具体如下: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 投标人营业、资质证照,投标人须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3) 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服务方案(工作安排、程序、思路、人员配置等)、服务承诺等。

  (5) 项目报价单。

  (6) 近三年内(2021年7月至今)类似项目氧气站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的业绩证明材料。

  11.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密封比选资料的完整性,如有缺项,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密封比选资料的真实性,采购机构视情核实投标资料真伪,一经核实虚假应标行为,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联系人

  部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后勤处暖通科

  电话:010-8756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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