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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康空调水处理项目比选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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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比选需求

  中康东区中央空调及供暖系统全年循环水水处理服务,以及西区教育基地中央空调制冷季的循环水水处理服务。其中东区2套系统,每套系统安装2台500RT的冷机,西区1套系统,安装2台550RT的冷机。制冷季约为5月中旬至10月中旬,供暖季为11月初至3月底,系统24小时运行。

  2. 预算价(最高限价):73034.00元

  3. 技术要求

  3.1. 技术要求以以下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技术规范最新版为准。

  1)《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GB/T18430.1-2007)

  2)《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

  3)机组、冷塔维护操作手册

  3.2. 服务要求:

  (1) 维保方负责提供中央空调系统循环水水质处理所需的全部水质处理药剂。维保方按照进度配送药剂至甲方指定存放地点,并保证非工程专业人员无法接触。

  (2) 维保方须完成水处理药剂添加、污水排放、水质检测等相关工作。维保人须提供相应的加药设备,保证水处理药剂持续均匀地投加到循环水中,并根据水质结果、排污量等指标动态调整药剂投放量,以保证药剂合理浓度。

  (3) 维保方必须保证水质检测的时效性,可在现场进行检测水质并出具报告,及时调整药剂量和排污量,确保水质符合要求。

  (4) 水处理药剂配方、操作条件应根据甲方换热设备的材质、水质、温度等因素分析综合确定。

  (5) 每次加药、排污等要有甲方运行人员的监督,药剂名称、药剂用量、排污量等要有详细记录,提供服务清单。

  (6) 维保人员现场取水样时须有甲方机组运行人员的监督。每次维护保养内容完成后,必须经甲方使用部门现场验收确认合格。

  (7) 维保方在系统运行前须完成冷却系统的清洗预膜工作。预膜前要对冷却塔底盘进行彻底清理,要求塔盘内无淤泥、杂质、藻类、泡沫等,可清楚看见塔盘结构底色,同时保证试水后冷塔填料水流均匀,不发生外流,整个冷却系统流水通畅。

  (8) 制冷季内,维保方负责每周对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取水样至少1次,取样后当天现场进行水质化验,根据水质化验结果控制加药量及排污量,并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遇高温或异常天气增加取样检验。主要分析检测指标:PH值、浊度、电导率、总磷、总铁、总硬度、总碱度等。每月对冷冻水系统取水样至少1次,取样后当天现场进行水质化验,根据水质化验结果控制药剂浓度达到水质合格,并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

  (9) 供暖季内,维保方每月对采暖水取水样至少1次,取样后当天现场进行水质化验,根据水质化验结果控制药剂浓度达到水质合格,并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

  (10) 维保方应保证做到机组冷凝器等换热设备内无硬垢产生,传热效果良好,管道不产生新的腐蚀,外观目测冷冻水无明显的红水或黑水现象,冷却塔底部水盘无粘泥、绿藻(绿苔)等,水盘清晰可见。

  (11) 维保方应保证与水接触的金属的腐蚀率低于以下标准:铜腐蚀率低于0.005mm/年,碳钢腐蚀率低于0.075mm/年。

  (12) 维保方应严格控制水质各项指标,保证制冷机组可运行在最佳状态。冷却水水处理浓缩倍数不得大于4,控制指标须达到《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GB/T18430.1-200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以及系统制冷机组厂家操作维护手册中的相关要求的较严项,并满足相关部门、行业质量管理所需的检验要求。

  (13) 维保方因服务工作所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容器、废弃物等)应全部清理干净,有害物质做无害化处理。

  (14) 须提供全年24小时应急维修服务。若遇突发情况(含节假日),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须在2小时内到场处理。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须在查看现场后24小时内出具解决方案。

  (15) 须按北京市卫生系统或疾控中心等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冷冻水、采暖水、冷却循环水进行水质监测(含军团菌等),并提供合格的书面第三方检测报告。若因水质不合格或检测频次不够而引起上级管理部门的各种处罚、惩罚,维保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而且甲方保留追加维保方维保不合格的处罚措施。

  (16) 系统水质处理必须达到制冷机组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及使用的效果。若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发生意外或造成损失,维保单位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维保方须配合甲方制冷运行班组共同保证制冷主机的正常安全运行。若遇制冷主机发生与系统水质相关的故障,维保方须在现场积极配合处理。

  (17) 甲方可随时对水质进行抽查检测。若遇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维保方须承担相关所有责任,对造成的各种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地处罚责任。

  4.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招标人不承担中标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机组运行稳定正常后,支付合同款的50%,制冷季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合同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20%。甲方支付合同款时乙方须出具对应内容的正规发票。

  6. 中标合同有效期三年,采用一年一签方式。

  7. 中选人确定标准:符合比选要求的最低报价中选法。

  8. 现场踏勘

  时间:2024年3月29日早9:00。

  地点:中康后勤楼二层会议室。

  9. 比选会时间与地点

  比选时间:2024年4月3日早9:00。

  比选地点:中康后勤楼二层会议室。

  10. 比选会所需文件

  投标人须在比选会开始前提交最终比选文件(一正四副),比选文件正、副本均须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密封提交比选会。比选文件正本中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提供的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副本可采用签章后正本的复印件,具体如下: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 投标人营业、资质证照等,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含有水处理等内容。

  (3) 资质证照至少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三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覆盖范围须包含水处理等内容)、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 比选文件目录页(标明页码)。

  (5) 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的证明材料。

  (6)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项目报价单(含全部分项报价,含药剂型号、使用量、检测费等,报价含单价报价与合价。若有漏项的,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

  (8) 近三年内(2021年3月至今)在中国境内的中央空调循环水水处理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5家)。

  (9) 对采购服务要求逐条响应,列出具体内容及偏差。若均无偏差,须提供服务合同满足所有采购服务要求的承诺书。

采购需求条目序号需求指标要求投标人的响应内容响应偏差备注

  (10) 项目服务方案。至少含水处理方案、人员配备、拟投入的药品(型号、用量、使用说明等)、质量保证、安全保证等。

  11.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密封比选资料的完整性,如有缺项,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密封比选资料的真实性,采购机构视情核实投标资料真伪,一经核实虚假应标行为,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联系人

  部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后勤处暖通科

  电话:010-8756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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