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比选评分标准:
第1包评分标准及第2包评分标准中:
原“如一个分包内只有单一产品,不同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或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者参加比选,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选候选人。”
更改为“如一个分包内只有单一产品,不同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或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比选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选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报价也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选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该变更将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根据变更要求准备比选文件。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设备处、
2023-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