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康复研究中心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残联)下属事业单位,为推进康复事业发展,构建一支梯队合理、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
此次计划引进10名,相关信息在中心官网发布,岗位、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具体要求详见《中心人才招聘信息汇总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
此次仅引进即将出站的博士后和已经取得北京常住户口的博士、高级职称人员。
博士后:要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6个月内即将出站(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临床医学类正高职:医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要求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 5年以上。
临床医学类副高职:医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要求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研究员: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要求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副研究员: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要求连续从事本专业工5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会计师):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要求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 5年以上。
说明:此类要求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副高、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酌情放宽1至5岁;
5.人员应聘后必须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相关规定;
6.具备《中心人才招聘信息汇总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不能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
3.与原单位及业务关联单位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
四、引进程序
在中国残联指导下,采取社会公开招聘方式,由中心自行组织实施,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中心官网向社会公布有关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此次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3月21日。
2.报名材料:须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crrcjob@163.com。邮件名称请按“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格式发送。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者通过中心官网下载填写《中心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交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4)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离职证明、档案存放证明和解除聘用合同书等材料;
(5)英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
(6)本人公开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等业绩资料。
3.资格审查:考核前,报名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组织考核。考核主要采取面试方式,部分岗位需进行实操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所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于考核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心官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残疾考生,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审档,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聘用。所有拟引进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考核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政策咨询
中心人事处负责人才引进政策咨询。
联系人:黄老师,咨询电话:010-87569766。
六、工作监督
中心纪检监察办对此次引进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周老师,监督电话:010- 87577048。
本公告内容由中心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