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 王波(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北京分公司 高级主任)顾问先生:您好!
我有一位弟弟,今年24岁,刚参加工作不久因工伤事故造成右手残疾,虽然有公费医疗,但因单位效益不好,医疗费报销很困难。所以我想为弟弟投保一份医疗保险,尽一份做姐姐的责任。但我不知道他的右手残疾是否影响投保;另外,虽然他看病报销很困难,但毕竟还是有公费医疗,请问还有必要再投保商业医疗保险吗?
沈阳读者:赵雪竹
赵雪竹女士:您好!
首先我对你们的姐弟情意表示欣慰,同时也对您能够利用保险这种工具科学地对待生活感到高兴。至于您信中提到您弟弟右手残疾是否影响投保的问题,保险公司是这样规定的:被保险人有一般疾病或残疾是可以投保的,保险公司会根据疾病或残疾状况作出相应的承保处理。如:适当增加保险费,适当降低保险金额,免除相关的疾病或伤残赔付责任。但类似于癌症或两肢缺失这样的重大疾病或高度残疾,保险公司是不予承保的。
针对您提出的第二个问题,仅仅是我的个人意见供你参考:社会医保和现行的大病统筹仅为基本医疗费报销制度,可满足一般治疗需要。但有些疾病的治疗,要想达到理想的医治效果,就必须使用进口药物、高级的医疗仪器设备,而这些费用社会医保和大病统筹有些是不予报销的,并且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治疗费用,社会医保也排除在外。另外患病后的收入损失、营养费用等等,社会医保和大病统筹也无法给予补偿,更何况您弟弟单位的公费医疗已经名存实亡。因此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大病统筹也仅仅是拥有了一份***基础的保障,只有通过社会医保和商业医保的合理结合才能使您弟弟在医疗方面拥有完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