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的基本报考条件。
2.申请者英语水平要求:
(1)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90分(IBT);
②新GRE≥305分;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⑥IELTS(A类)≥6.0;
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有效(2017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有效(2019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无上述英语成绩者可以参加在我校报名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2025年3月考试,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持此项英语成绩的考生只可申请参加我校2025年补充批次的招生考核。请考生注意:此项考试必须在我校参加报名,在外校报名考试获得的成绩将不予认可。
3.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 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为 1052**)或中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 1057**)的考生,要求入学时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由培养
单位提供在读证明),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报到时完成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博士专 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学术学位应届硕
士研究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或相近二级学科范围。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7.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
取得硕士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在国(境)外院校取得硕士学位者,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在读即将获得硕士学位者,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且最迟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定向就业仅限首医系统内的在职职工报考,且只可报考学术学位(专业代码非“105”开头的专业及研究方向)。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报后A4纸双面打印并签名);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
(统一格式,能够体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含规培专业信息),须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及复印件;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
8.两份专家推荐书(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由专家亲自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名);
9.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个人陈述:学习及学术研究、临床实践的简要经历、经验、心得等;
11.报考定向就业者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
12.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专利、科技成果奖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13.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综合水平的证明材料;
14.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做出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处理,并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资格。
(二)格式要求:请考生将报考材料形成清晰有效的扫描材料(专家推荐信除外),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档,文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导师+申请考核报名材料”命名,发送到以下邮箱:liweises@163.com
(三)联系方式:魏老师,87020445,liweises@163.com
(四)专家推荐信接收地址:中国康复研究中心西区北门教育处。(快递公司请选择顺丰速运)
(五)康复医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公布网址:https://www.crrc.com.cn/Html/News/Columns/75/Index.html。
(六)提交资料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三、资格审查办法
申请者于截止日期之前将准备好的材料交学院(★逾期、不完整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含3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笔试考核环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
资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身体健康,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在校学习课程成绩、班级排名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
3.学术成果:如在读本科和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水平(期刊级别与影响因子)、获得课题项目级别以及专利等在其中排名位置等。
4.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得奖励与处罚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等。
四、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专业学位的考生加强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同时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笔试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2024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笔试,闭卷,时间2小时15分钟。
内容:①专业基本知识: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②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③专业应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文献应用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采取撰写文献综述、按指定要求撰写科研设计等方式。
考核方式:线下考核。
★合格线:60分,笔试考核合格者按照录取名额1:2.5比例进入面试答辩考核环节。
2.面试答辩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2024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由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答辩方式对考生逐一考核。考核专家组一般由5位博士生导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本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45分钟,其中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和英语问答25-35分钟,考生介绍自己既往开展科研的情况和未来研究计划以及专家提问10-20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面试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面试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内容: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专业操作技能;学科背景、科研素养、创新思维能力;英语口语水平、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
考核方式:线下考核。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2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拟录取成绩)=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合格线:120分。各单项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情况,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4.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由各学院按报考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要求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本学院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2.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在5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七、咨询方式
电话:010-87020445(工作日8:30—11:00,14:00—16:00)
邮箱:liweises@163.com
八、监督电话
学院:010-87020413
学校:010-83911095